一、在院长领导下,分管医院行政、基建、总务、设备工作;
二、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工作制度,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;
三、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;
四、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、保卫工作;
五、负责审查基建、维修工程项目预决算,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;
六、负责督促、检查医院的基建、维修工程项目的进度、质量及管理工作;
七、负责督促、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;
八、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;
九、组织开展市场营销活动;
十、协调院内外各项事务。




